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许祥姝)提起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的王淑艳,熟悉她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她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爽直大度的为人之道,一直为广大干警所称道。如果你是初次和她接触,她给你留下的印象用东北话讲,那就是干起工作“七里咔嚓”,说起话来“嘎巴溜丢脆”。
她业务精湛,在公诉席上,总是能稳、准、狠地打击犯罪、维护正义,她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赤诚,献给了她心爱的检察事业。
作为绿色生态检察办案组的骨干力量、第一检察部的主任, 她和同事们改变传统的“坐堂办案”模式,主动促使检力量下沉,按照“谁办案谁预防”的原则,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对典型案例案发现场跟踪回访,在强化对林业执法部门监督的同时,积极开展生态预防工作。
2018年5月,她和同事们在办理巩某等四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发现,被告人巩某等为修护养牛围栏,未经相关林业管理部门批准,携带手锯,在大石头林业局某林场林班内非法采伐天然林木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58棵,并将多株树木上缠绕铁丝、嵌入铁钉,致使未被砍伐的树木也受到持续破坏。结案后,非法采伐天然林的行为虽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被破坏的森林资源是否得到恢复”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她的心中,遂她和同事们决定进行跟踪回访。结果发现,天然林因防止放牧毁坏林木而搭建的围栏被人破坏,林地被肆意踩踏、趟走过的沟系寸草不生、树木被啃食剥皮。
她和同事们向林业局下发检察建议,要求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真真正正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检察建议发出后,林业局迅速回应,成立领导小组,印发传单,封山禁牧,共拆除圈养围栏8万余米,驱离散养畜牧4千余头。从坐堂办案到走进林场,她和同事们以扎实有力的举措切实践行了绿色生态检察使命。
从她办公室里摆放的奖杯、挂满墙面的奖状,我们也看到了她和她的同事们在工作中付出的艰辛。
她秉持高度的责任心、怀着一丝不苟的态度,充分发挥检察官的韧性、执着、细致,凭借较高的法律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严把案件质量关,严防冤假错案,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是王淑艳同志执法的准则和从检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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